“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逐日解读 | 每日两策,助力人才强省(十六)

丁香人才
2026-04-0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向选好用好各方面人才要发展,聚力打造生态、平台、计划、服务“四位一体”人才工作格局,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以人才振兴引领推动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31、县(市)、乡镇及地处边远、条件艰苦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专业限制,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十六)扩大职称和技能等级评定自主权


32、根据单位人员队伍规模、层次结构及实际需求,逐步赋予科研院所、三级医院、大型企业自主开展主系列职称评审权限。逐步将中职(技工)学校、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学校。


上述政策措施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30年12月31日。我省已有的省级人才政策相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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