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逐日解读 | 每日两策,助力人才强省(十二)

2026-04-0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向选好用好各方面人才要发展,聚力打造生态、平台、计划、服务“四位一体”人才工作格局,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以人才振兴引领推动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23、对企事业单位新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省财政给予一次性50万元经费支持,对新设立的创新实践基地,省财政给予一次性30万元经费支持。


(十二)打造技能人才培养平台


24、新认定的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项目集训基地,省财政给予500万元资金支持。新建立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补助。


上述政策措施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30年12月31日。我省已有的省级人才政策相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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