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向选好用好各方面人才要发展,聚力打造生态、平台、计划、服务“四位一体”人才工作格局,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以人才振兴引领推动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二、紧扣事业需要积极引进人才
(六)支持用人主体引才
7、在省内举办大型国际性学术会议、高端论坛、人才峰会、科技展会对接引进优秀人才,省财政按实际支出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经费补助。
(七)精准实施引才支持政策
8、在哈尔滨等人才比较集中的城市建设国际人才社区,优化软硬件服务水平,营造宜居宜业环境,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工作生活便利。
上述政策措施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30年12月31日。我省已有的省级人才政策相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