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向选好用好各方面人才要发展,聚力打造生态、平台、计划、服务“四位一体”人才工作格局,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以人才振兴引领推动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实施支持计划培养用好人才
(一)实施龙江战略科学家头雁支持计划
1、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黑龙江振兴发展需要,遴选培养一批具备科研组织领导才能、在行业领域内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战略科技人才,支持牵头组建高水平创新团队,依托高层级科研平台,承接开展重大项目研究,支持科研成果优先在我省转化。省财政设立专项支持资金,给予每个团队全周期5年最高5000万元经费支持,鼓励用人单位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实行战略科技人才负责制,自行决定技术方案或技术路线,团队引进人才不受用人单位人员编制总量和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限制。
(二)实施龙江科技英才春雁支持计划
2、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需要,重点打造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培养青年科技人才。每年遴选一批科技领军人才组建创新团队,围绕数字经济、生物经济、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转化落地一批高质量科技创新成果。以政府投入为牵动,引导企业、社会资本投入设立专项资金,给予创新团队全周期3年最高2000万元经费支持。项目研究成果持有人在我省落地转化科技成果生成企业的,企业注册地政府参照科技成果转化贡献情况给予成果持有人奖励。设立青年人才支持专项,每年遴选一批青年科技人才(团队),以自主立项和公开选题相结合方式,支持开展课题研究和项目攻关,根据课题(项目)研究性质及特点分类确定资助经费和周期,给予人才(团队)最高500万元经费支持,入选支持计划的青年科技人才可按规定破格晋升职称。
上述政策措施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30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已有的省级人才政策相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