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逐日解读 | 每日两策,助力人才强省(二十六)

2026-04-0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向选好用好各方面人才要发展,聚力打造生态、平台、计划、服务“四位一体”人才工作格局,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以人才振兴引领推动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51、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职称评审、岗位聘用时进行分类评聘,成效显著的可按规定破格评聘。企业与派出科技特派员的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获得的技术交易补助资金,鼓励企业按不低于10%的比例奖励给科技特派员。


(二十五)鼓励人才服务基层


52、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统筹乡镇事业编制资源,公开招聘1万名大学生到村任职,实现每个村(社区)有1—2名大学生。实施“导师帮带”制度,建立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对业绩突出、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符合条件的可作为换届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进入乡镇领导班子,也可提拔调任进入乡镇或县(市、区)直部门班子。


上述政策措施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30年12月31日。我省已有的省级人才政策相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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